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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高新区:对新认定的国家两化融合贯标企业,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 千石科技
  • 宝鸡高新区管委会
  • 2022-08-01 14:02:04

近日,宝鸡高新区管委会印发关于创新驱动促进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通知称:宝鸡高新区对新认定的国家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企业、服务型制造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给予50万元的一次件奖励,省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企业、服务型制造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级工业石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两化融合贯标企业、绿色产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品、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省级工业品牌培育示范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工业精品,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具体内容快随着千石科技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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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高新区:对新认定的国家两化融合贯标企业,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jpeg

《宝鸡高新区关于创新驱动促进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促进国家⾼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质量发展的若⼲意见》(国发〔2020〕7号)、陕西省⼈民政府《关于促进⾼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21〕8号)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四五十”发展战略和《宝鸡市创新驱动引领⾼质量发展的若⼲政策措施》(宝办字〔2021〕6号)有关精神,聚⼒产业链、创新链深度融合,促进⼯业企业产值倍增、提升产业链发展⽔平,打造西部先进制造业中⼼和科技创新中心,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措施。

  ⼀、⽀持企业提⾼“亩均效益”。建⽴规模以上⼯业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估体系,以亩均增加值、亩均税收、全员劳动⽣产率、单位能耗增加值、单位碳排放增加值、研发经费投⼊强度等6项主要评价指标,对年度经济贡献重点企业,给予20万-200万元的⼀次性奖励。主要⽤于奖励企业班⼦成员、有突出贡献的团队和个⼈,其中班⼦成员不低于奖励⾦额的50%,主要领导(包括董事长、总经理、国有企业党委书记等)不低于班⼦成员奖励⾦额的50%。

⼆、加快企业技术改造。对当年纳⼊⾼新区固定资产投资库且投资规模500万元以上的产业技改项⽬,按设备实际投资额的3%,给予最⾼不超过150万元的⼀次性奖励;对技改投资规模超过1亿元的,给予最⾼不超过200万元的⼀次性奖励。

三、促进企业数字化转型。对企业新建公共服务云平台、行业云平台的,根据用户规模,数据量等进行综合评估,择优按实际投资额的10%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企业新采购、租用本区内云服务,云产品的,从采购首年开始分别按年度实际使用费的30%、20%、10%连续奖励三年,每户每年最高不超过10万元。对龙头企业建立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的,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企业数字化、智能化改造主要设备和生产线的,分别按实际投资额的10%、20%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四,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在落实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基础上,对企业上一年度新增研发投入的5%给予后补助奖励,单个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上一年度研发投入达到500万元目投入强度达到3%的规上企业按其研发投入的2%,最高补助100万元。

五、培育创新型中小微企业。对新认定的国家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企业、服务型制造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给予50万元的一次件奖励,省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企业、服务型制造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级工业石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两化融合贯标企业、绿色产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品、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省级工业品牌培育示范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工业精品,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六、支持创新平台建设。对新获批的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等重大科技创新平台给予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省级重大科技创新平台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新型研发平台创新能力建设项目,按其实际投入科研仪器、设备费用的3%,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七、推进双创载体升级。建立双创载体考评体系,每年对各级双创载体(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大学科技园等)进行绩效评估考核,给予国家级双创载体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运营补助,省级双创载体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运营补助市级双创载体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运营补助。对区内双创载体在国内外科技资源丰富的区域新设立“孵化飞地”、“离岸创新创业中心”的,每年根据引入高新区落地项目数、人才团队等进行综合评估,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奖励。

八、开展多层次“双招双引”。对引进产业链重点项目和企业到高新区投资建设的“引资人”,经综合评估按照实际固投额的利la1%-2.5%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奖励。对专业招商代理公司招引的项目,按照“前期服务费+实际固投奖励”的模式给予奖励。持续实施钛⾕⼈才聚集计划,⽀持开展科技成果产业化活动,对新引进或认定的各级人才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奖励。

九、支持企业加大固定资产投资。列入重点项目序列的产业项目,在计划时间内开工建设、完成年度投资计划,并在国家统计网按月填报数据的,按照年度完成实际固投数额,给予1万-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十、鼓励企业多渠道融资。对新在主板上市的企业,给予100万元奖励,分阶段拨付:报送证监局进行辅导备案,奖励40万元;完成上市的,奖励60万元。对新在“新三板”上市的企业,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新在陕西股权交易中心挂牌的企业,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通过知识产权质押方式获得贷款超过100万元的,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本政策活用干在高新区范围内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的企(事)业单位,服务机构及相关人品。对当年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公共安全事件、重大环境污染及生态破坏事件及其他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以及弄虚作假的,经研究后取消其享受本政策的资格。本政策与国家省市政策可叠加享受;与高新区其他政策相重叠时,按最优政策执行,不重复享受。对社会经济发展具有重大意义的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科技创新平台、科创活动、重点企业等,可采用“一企一策、一事一议”方式予以支持。

本文转自于宝鸡高新区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