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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的企业,最高奖励50万元!

  • 千石科技
  • 太原市人民政府
  • 2022-07-18 14:02:47

近日,太原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太原市招商引资支持先进制造业发展措施政策解读的通知通知称:太原市为全面落实省委“把项目建设作为经济工作的第一支撑”部署,按照市委“全力推进项目建设”要求,创新招商方式、强化精准招商、扩大有效投资,实现先进制造业产业链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打造具有国内外影响力的产业高地,制订本措施。措施指出,太原市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的企业,最高奖励50万元。具体内容快随着千石科技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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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招商引资支持先进制造业发展措施》政策解读

一、支持制造业项目建设

企业注册奖励:

实缴注册资本5000万元以上的,分档按实缴注册资本的0.5%或1%给予一次性奖励,奖 励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营业收入奖励:

新引进总投资1亿元以上的先进制造业项目,投产后亩均固定资产投资超过350万元, 且亩均年度营业收入超过500万元的,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项目投资奖励:

企业可按年度,获得设备投资额6%-8%的补助,补助年限不超过两年,两年累计补助 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

二、鼓励企业创新发展

对十余项企业创新发展事项予以奖励

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分档予以奖励,最高可获500万元奖励: 国家级奖励500万元、省级奖励300万元、市级奖励50万元。

企业的研发投入最高可获1000万元奖励:上年度通过税务部门实施了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且研发费用达到500万元以上的 国家级、省级、市级技术中心企业,按照研发投入的5%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 1000万元

 企业获批国家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优秀场景)、省级智能制造标杆企业、国家质量标 杆示范企业等事项的,企业可叠加享受奖励政策,单项最高可获250万元奖励:

新获批国家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优秀场景)奖励150万元;

新获批省级智能制造标杆企业奖励50万元;

新获批省级智能制造示范企业奖励25万元;

新获批国家质量标杆示范企业奖励50万元;

新获批工业领域国家标准化试点企业奖励50万元;

新获批国家知识产权运用试点企业奖励50万元;

新获批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奖励50万元;

主持或参与国际、国家、地方标准制修订并发布的企业,分别奖励25万元、15万元、5万元;

“企业创新板”转板主板、创业板、科创板、“新三板”的企业,分别奖励250万元、150万 元、100万元、50万元。

三、优化要素保障

1、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可获优惠电价奖励。

2、企业小升规最高可获110万元奖励

首次入规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入规后连续2年未退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库的,给予每 户60万元奖励;连续3年未退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库的,给予每户50万元奖励。

3、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最高可获50万元奖励

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的企业,最高奖励50万元。

本文转自于太原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