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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太平经开区:荣获国家、省级两化融合示范企业称号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10万元!

  • 千石科技
  • 黄山市黄山区人民政府
  • 2022-09-13 14:53:22

近日,黄山市黄山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安徽黄山太平经济开发区投资指南的通知。通知称:黄山市推进两化融合发展奖励。当年通过国家、省级两化融合标准认证的企业,荣获国家、省级两化融合示范企业称号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10万元(含市补助部分);企业当年投入使用的信息化综合管理系统(ERP、SCM、CRM),总投资50万元以上的,按实际购买软件、设备投资额的10%予以补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对取得软件著作权证书的软件销售收入首次超过500万元、1000万元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20万元(均含市补助部分)。具体内容快随着千石科技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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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太平经开区:荣获国家、省级两化融合示范企业称号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10万元!.jpeg

《安徽黄山太平经济开发区投资指南》

一、基本情况

安徽黄山太平经济开发区位于我们城市的西南部,浦溪河的西岸,规划面积7.64平方公里,开发区由工业板块和4A景区浦溪河景观商业版块组成,为产城旅一体化综合体。从2004年启动建设至今,建成区面积4.7平方公里,投产企业76个,规上企业34户。开发区初步形成了以联合利华立顿、华绿园生物科技、毛峰茶业集团、猴坑茶业、六百里猴魁、全江生态农业、苗知府臭桂鱼为龙头的绿色食品产业;以金瑞泰科技、鑫赢再生资源、盛美格新材料、晶特美新材料等为龙头的新材料产业;以格罗电器、鼎瑞新实业、耀利水上设施、富锐斯、速豹、铧富锦、飞黄齿轮刀具为龙头的装备制造产业。

    为促进产业集群发展,提升开发区设施配套及承载能力,开发区基础设施、污水处理厂、冷链物流产业园、电商产业园、智慧园区等工程正在加速实施中。

二、投资环境

黄山太平经济开发区地处浙江经济带和长三角经济圈即“一带一圈”的外延地带,黄山、九华山、太平湖即“两山一湖”旅游黄金线的核心区域,独特的地理区位,优质的生态环境,丰富的旅游和物产资源,对于承接长三角产业和资本的梯度转移,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和现实的发展机遇,是一个极具投资价值和有着良好投资环境的地方。

一是自然环境优越。黄山区属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一般年平均气温为15.4℃,四季分明,气候宜人。境内有世界自然和文化双遗产地黄山,举世闻名。黄山区森林覆盖率高达81%,空气清新、水质优良,均为国家I级标准,被誉为“天然氧吧”(PM2.5日均浓度值5微克/M3;空气负氧离子峰值最高达26.71万个/ M3) 。

二是交通条件良好。公路:境内有205国道、103、218、322省道;有合铜黄高速、徽杭高速、黄景高速、扬绩高速,即将建成的芜黄高速2021年底通车,这里距杭州、南京、合肥都在2.5小时车程,全程高速;铁路:距黄山火车站、铜陵火车站、徽杭、皖赣高铁、黄山北站的站口仅1小时以内车程,距正在建设的黄山西站仅2公里;航空:距黄山机场和九华机场1小时车程;水运:距池州港1小时车程、芜湖港不到2小时车程。

三是开发区基础设施完善。道路:开发区主、次干道已全部建成;供水:由城区水厂引出的D300给水干管,沿主干道形成供水环网,供水可靠;排污:实行雨污分流,建成24公里污水管网连接污水处理厂;供电:由110KV变电所直供,且双回10KV线路供电,安全可靠;燃气:建有燃气管网和中转站,保障高效、清洁、安全、优质的燃气供应;通信:电信、移动、联通信号和网络全面覆盖;网络:全部实现数字化、宽带化、光缆化;有线电视:数字双向电视网络全面覆盖。

四是提供优质服务。开发区实行全程代办制和“五个一”项目服务制(即每个项目由1名开发区管委会领导、1个中心和1名技术人员联系,每周要至少1次到项目现场协调服务,每周召开1次项目调度会);落实“一站式”全程代理服务,新增“企业开办网上代办服务点”,构建“企业开办零见面”服务新模式;设立经开区司法服务中心、人民调解委员会,协调处理各类矛盾纠纷。所有服务均为 “保姆式”、“一站式”、“跟踪式”服务,为创新创业搭建了精准全面的服务平台。

三、入区条件和规划建设要求

符合开发区产业和环保要求(“三个围绕、一个不上”即:围绕绿色食品、新材料、装备制造发展工业,不上一个污染生态环境的项目),投资总额3000万元以上,投资强度200万元/亩,纳税强度15万元/亩。项目建设容积率不小于1.2,鼓励建设四层及以上带工业电梯的高标准厂房,高标准厂房容积率≥1.6。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比例≤7%;绿地率≤15%,建筑系数≥40%。

四、优惠政策。

土地政策:按6.4万元/亩提供“七通一平”的工业用地,同时与纳税强度挂钩给予优惠,强度越大,地价越低,直至零地价。具体:纳税强度(每亩实现税收)达到10万元,奖励2万元/亩;达到15万元、20万元,再分别奖励2万元/亩,用于固定资产投资补助。

税收政策1、企业缴纳增值税、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两免三减半”(重大项目一事一议)。2、入园投产工业企业(含新注册公司)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规模达到200万元以上(不含出口退税部分),且亩均税收超过12万元以上的工业投产企业(含新注册公司)可享受亩均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超过12万元以上部分(不含“一企一策”企业),前两年按地方所得的80%、第三年按70%、第四年按60%、第五年按50%标准(暂定5年),按年计算兑现奖励。3、土地使用税征收标准6元/M2,年终根据黄财预[2020]48号《关于印发<黄山区城镇土地集约使用奖励办法>的通知》奖励如下:年实现税收10万元/亩以上,投资强度参考值200万元/亩以上,给予上年度实际入库城镇土地使用税(不含清缴以前年度欠税)贡献率100%的奖励;税收6-10万元/亩(含6万元/亩、10万元/亩),投资强度参考值130万元/亩-200万元/亩(含130万元/亩、200万元/亩)的,给予上年度实际入库城镇土地使用税(不含清缴以前年度欠税)贡献率70%的奖励,奖励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暂定2年。今后如有新的优惠政策出台按新优惠政策执行。

收费政策:行政性收费全免即“零规费”,经营性收费按下限的50%收取;水电价政策:生产经营性用水2.73元/吨(含污水处理),大工业用电均价35KV供电0.6392元/千瓦,110KV供电0.6242元/千瓦,220KV供电0.6142元/千瓦。园区标准化厂房租赁: 8元/平方米。

融资政策:项目建成投产所需流动资金,可以利用企业自身不动产权证前往银行抵押贷款或由黄山区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 

五、招商政策

    促进新型工业化发展专项资金

(一)新引进工业项目奖补

⑴新引进的三大主导产业项目在两年内建成投产的,按照项目实际设备购置额的5%给予补助,次年进规后再给予实际设备购置额的5%补助,单个项目补助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⑵新引进的国内外500强企业投资的项目按协议约定期限投产运营一次性给予100万元奖补;上市公司(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科创板)投资的项目按协议约定期限投产运营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补。

(二)技改扩规项目补助

按照项目实际设备购置额的1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补助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含市补助部分)。

机电设备及系统能效提升、工业锅炉节能改造项目按照项目实际设备购置额的10%给予补助;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的节能技术改造及综合利用项目按每吨标准煤200元给予奖励,单个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均含市奖励部分)。

(三)企业做大做强奖励

⑴首次进入规模以上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4万元(含市补助部分)。

⑵对年产值首次达到1亿元、3亿元、5亿元、10亿元、20亿元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3万元、5万元、7万元、10万元、20万元(含市补助部分)。

⑶对年入库税收首次达到200万元、300万元、500万元、800万元、1000万元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15万元、20万元、30万元、40万元;对上年入库税收1000万元以上企业,按每增长100万元奖励2万元计奖。       

(四)多层标准化厂房建设奖励

按二层及以上建筑面积给予50元、100、150、300/平方米补助,单个企业最高补助50万元。

(五)创业创新平台建设奖励

⑴当年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10万元(含市补助部分)。

⑵当年认定的国家级、省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中小微创业基地,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10万元(含市补助部分)。

⑶当年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当年认定的省、市级“专精特新”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5万元(均含市补助部分)。

(六)质量品牌建设奖励

⑴当年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名牌产品)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5万元(含市补助部分)。

⑵当年主导制定国际、国家、行业标准的企业分别奖励30万元、30万元、20万元,同一个企业主导制定同类几个标准,只按最高标准奖励一次;当年获得省级认定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生产企业,奖励10万元(均含市补助部分)。

⑶当年获得省级新产品或安徽工业精品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当年通过武器装备承制单位保密认证、军工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科研生产许可证认证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6万元。

(七)推进两化融合发展奖励

⑴当年通过国家、省级两化融合标准认证的企业,荣获国家、省级两化融合示范企业称号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10万元(含市补助部分)。

⑵当年评定的省级信息消费体验中心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当年评定的省级信息消费创新产品,每件给予奖励10万元,同一企业奖励总额不超过50万元(均含市补助部分)。

企业当年投入使用的信息化综合管理系统(ERP、SCM、CRM),总投资50万元以上的,按实际购买软件、设备投资额的10%予以补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对取得软件著作权证书的软件销售收入首次超过500万元、1000万元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20万元(均含市补助部分)。

(八)低效清理处置奖励

股权收购、整体购买资产(并购后企业土地、房产和其他不动产仍用于生产经营)按协议约定期限运营的按购买成本总额3%予以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重组企业未成立新公司,当年税收增幅高于全区平均增幅的地方留成部分全额奖励企业,奖励期限为协议之日起3年。

    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资金

(一)支持重大新兴产业基地、工程、专项建设。

1.对当年成功申报国家级、省级、市级重大新兴产业基地(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基地)的,分别给予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资金奖励,用于基地产业类项目建设。

2.对当年成功申报国家级、省级、市级重大新兴产业工程的,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资金奖励,用于重大新兴产业工程建设。

3.对当年成功申报国家级、省级、市级重大新兴产业专项的,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25万元资金奖励,用于重大新兴产业专项建设。

4.对战新产业类项目,按照项目开工建设、投产进度和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进行补助。补助比例不超过固定资产投资的1%,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主持申报“三重一创”承担单位优先。

(二)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成长。

1.类别一:对新增纳入省战略性新兴产业统计考核体系的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

2.类别二:对现有产值超亿元的省战略性新兴产业统计考核体系企业、连续三年增速达15%以上、增速均不低于当年全市平均水平1个百分点,一次性奖励10万元;产值亿元以下、连续三年增速达15%以上,且增速均不低于当年全市平均水平,一次性奖励5万元。

(三)支持创新平台建设。

对新认定的工程研究中心(实验室)、国家地方联合实验室、双创示范基地,国家级奖励25万元、省级奖励10万元。

    专利资助和奖励

1、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发明专利授权,且一次性缴满5年年费的,每件给予2万元资助。本区企业获得本区以外的专利权人转让发明专利,且自转让之日起一次性缴满5年年费的,每件给予2万元资助。

2、本区企业在一个自然年度内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和本区以外的专利权人转让的发明专利达到5件以上的,给予2万元一次性资助。本区企业累计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和本区以外的专利权人转让的发明专利达到10件、20件、30件的,分别给予5万元、8万元、10万元一次性资助。

3、依法获得国外发明专利授权的,每一项发明专利获得一个国家的授权给予2万元资助,最多资助2个国家的授权。

4、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实用新型专利授权的,每件给予0.2万元资助;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外观设计专利授权的,每件给予0.1万元资助。

5、获得中国专利金奖、中国专利银奖、中国专利优秀奖的,每件分别奖励10万元、8万元、5万元。获得安徽省专利金奖、安徽省专利银奖、安徽省专利优秀奖的,每件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2万元奖励。

    生物医药产业政策

1、对取得药品注册批件( 含原料药、创新辅料等)或取得二类、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书的企业,在我市实施计划总投资(不包括土地价款和房地产投资部分)超过1000万元的生物医药产业化项目给予投资补助,补助比例不超过计划总投资的10%,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2、支持医药合同研发机构(CRO)、医药合同外包生产机构(CMO)、医药合同定制研发生产机构( CDMO)等产业应用基础平台,以及医疗大数据临床研究应用中心、检验检测中心、转化医学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生物医药孵化加速器等公共服务平台项目建设。对计划总投资(不包括土地价款和房地产投资部分)超过1000万元的项目,补助比例不超过计划总投资的10%,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3、检测中心、转化医学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生物医药孵化加速器等公共服务平台项目建设。对计划总投资(不包括土地价款和房地产投资部分)超过1000万元的项目,补助比例不超过计划总投资的10%,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4、支持生物医药产 业链式发展,打造产业集群。对新认定为市级新兴产业基地的生物医药集群,在享受其他市级各产业扶持政策资金的同时,本专项资金再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奖励资金用于基地内产业项目建设。
    5、鼓励我市生物医药企业研发新产品。A类:中药及天然药物1-2类、预防用生物制品1-2类和治疗用生物制品1-2类; B类:中药及天然药物3-4类、预防用生物制品3-4类、治疗用生物制品3-5类; C类:二类、三类医疗器械。研发奖励标准如下:
    (一)完成临床前研究并取得临床受理号:A类50万元/项,B类10万元/项。
    (二)取得临床批件,进入I期临床试验研究: A类100万元/项,B类20万元/项。
    (三)进入II期临床试验研究: A类150万元/项,B类40万元/项。
    (四)进|入II期临床试验研究: A类200万元/项,B类60万元/项。
    (五)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C类):二类20万元/项,三类40万元/项。
    6、对新取得中药经典名方复方制剂药品注册批件的,每项给予50万元补助;对新取得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证书的,每项给予50万元补助,本条款单个企业每年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7、设立市级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基金,重点支持生物医药产业发展。鼓励基金对生物医药企业实行股权投资,投资期一般不低于5年。优化基金投资绩效考核办法,适当提高生物医药类项目投资风险容忍度。
    8、鼓励企业做大做强,对首次进入全国医药行业百强或全国医疗器械类行业百强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00万元。对首次进入安徽省医药行业百强或安徽省医疗器械类行业百强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50万元。在我市注册生产,单品种年销售额首次达到2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20万元、60万元、100万元的奖励。
    9、对经认定的生物医药企业中,新引进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经认定后,分别给予每月600元/月、1000元/月岗位补贴,连续补贴2年。同时,对符合条件的人才按规定兑现“黄山人才10条”、高层次人才储备金等政策补贴。

10、对生物医药企业开展新录入人员岗前技能培训、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的,在原市级企业培训补贴的基础上上浮50%,上浮部分由本专项资金安排。对我市每年从新安名医堂的老中医药专家中新遴选的中医传承指导老师,给予每人2万元资金奖励,对出师考核合格的师承人员,给予每人1万元资金奖励。

六、开发区的发展规划

黄山太平经开区始终围绕区委、区政府确定工业富区战略和开发区发展定位,以生态、循环、低碳、绿色为品质,以绿色GDP为核心,推进优势企业、优势产业、优势资源和生产要素向开发区集中,加快产业结构调整,转变工业发展方式,走经济与环境同步提升、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可持续发展之路,努力把开发区建设成为一个功能完善、产业集聚、环境优美的开发区,建成一个集制造、工贸、科技、环保、商务、地产开发和旅游为一体的综合性生态型开发区。

本文转自于黄山市黄山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