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哈尔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印发关于对2021年两化融合相关试点示范和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达标项目拟奖励企业名单的公示。通知称:经企业申报或报备、区县(市)工信主管部门推荐、网上佐证查询、局党组会审议等环节,拟确定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〇三研究所、哈尔滨宇龙自动化有限公司2户企业为2021年度哈尔滨市两化融合相关试点示范项目奖励对象,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裕昌食品有限公司、黑龙江天浩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大牧人牧业(黑龙江)集团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双城花园酒业有限公司5户企业为2021年度哈尔滨市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达标项目奖励对象。具体内容快随着千石科技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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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21年两化融合相关试点示范和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达标项目拟奖励企业名单的公示》
依据《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动哈尔滨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实现工业强市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哈政规〔2021〕10号)和市工信局《关于印发哈尔滨市制造业和信息化融合发展专项扶持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哈工信规〔2021〕15号)规定,经企业申报或报备、区县(市)工信主管部门推荐、网上佐证查询、局党组会审议等环节,拟确定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〇三研究所、哈尔滨宇龙自动化有限公司2户企业为2021年度哈尔滨市两化融合相关试点示范项目奖励对象,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裕昌食品有限公司、黑龙江天浩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大牧人牧业(黑龙江)集团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双城花园酒业有限公司5户企业为2021年度哈尔滨市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达标项目奖励对象。
两化融合相关试点示范企业基本条件
1、申报主体为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生产经营正常的企业。
2、企业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
两化融合相关试点示范企业申报条件
1、2021年8月25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被国家认定为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网络安全技术应用试点示范的企业。
2、2021年8月25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的工业企业。
两化融合相关试点示范企业申报或报备资料
1、试点示范企业申报《企业简要信息表》和获得国家试点示范的批复文件或网上公示截图。
2、体系达标企业报备《企业简要信息表》。
本文转自于哈尔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