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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到2025年,力争150家以上企业开展两化融合自评估自诊断自对标,50家以上企业通过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

  • 千石科技
  • 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2022-09-13 15:07:42

近日,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忻州市加快推进数字经济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称:忻州市打造“两化”融合升级版。持续开展“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到2025年,力争150家以上企业开展两化融合自评估自诊断自对标,50家以上企业通过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围绕煤炭、铁矿、铁合金、焦化、钢铁、法兰、煤机制造等传统优势行业,打造无人车间、智慧矿井等“智能+”示范工程。推进山西华鹿阳坡泉煤矿有限公司井下5G通信系统建设项目、山西宁武大运华盛能源集团5G+智慧矿山项目、神达晋保煤业5G+智慧应用项目、上榆泉煤矿井下5G专网建设项目建设。力争到2025年打造智慧示范工程项目10个。具体内容快随着千石科技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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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到2025年,力争150家以上企业开展两化融合自评估自诊断自对标,50家以上企业通过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jpeg

《关于改造升级“老字号”企业的若干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家数字经济发展战略,加快我市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进程,形成具有较强竞争力的数字经济产业体系,根据《山西省加快推进数字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21〕25号),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网络强国”战略部署,围绕全市全方位高质量赶超型跨越式发展,紧抓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发展契机,瞄准“网、智、数、器、芯”五大领域,统筹布局全市数字经济发展体系,大力培育数字化产业,着力推进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以数字化推动智能化,以智能化培育新动能,以新动能促进新发展。 

  二、发展目标 

  以“坚持创新引领、鼓励优先发展,扩大共享开放、强化民生服务”为原则,推动数字化技术产品、应用模式、商业模式和体制机制的协同创新。以多元主体参与数据融通应用,实现协同治理和精准管理。 

  到2022年,全市数字经济创新发展基础进一步筑实。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公共领域数据资源共享开放机制建立健全,省级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实现“双十”目标,集聚一批具有区域竞争力的数字经济领域企业,信息产业快速增长,数字经济规模突破300亿元。 

  到2025年,全市数字经济迈入快速扩展期。先进泛在的数字基础设施基本建成,数字经济与社会各行业领域深度融合,培育3—5个具备国内牵引性、区域竞争力强的数字经济领域企业,打造我市产业集聚度高、规模效益显著的数字产业基地。与数字经济相适应的政策法规和制度体系建立完善,多元协同共治体系基本形成,全民数字素养明显提升,数字经济规模达到500亿元。 

  三、重点任务 

  (一)“网”:提升网络设施能力 

  夯实基础网络服务能力。认真贯彻执行《山西省通信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支持基础电信企业持续加大投入,普遍提供固定百兆宽带接入能力,加快固定宽带千兆网络建设,努力实现家庭、企业、园区、写字楼光纤宽带网络覆盖。将通信基础设施纳入规划体系,推动农村光纤和4G网络的覆盖广度、深度。推进市政公共基础设施全面开放共享,推动通信网络设施IPv6改造升级。(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加快建设新型基础设施。持续完善配套政策体系,降低电力引入和扩容成本,加快推动5G站址规划和基站建设,到2022年,累计建成5G基站3800座。到2025年5G基站累计达到7000座,5G网络基本实现全市连续覆盖和重要场景按需覆盖。加快推动5G创新应用,今年完成华为(忻州)5G+智慧应用联合创新中心项目建设,协同开展5G在交通物流、工业制造、能源公共安全、应急安全等领域开展行业融合和应用创新。(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忻州供电公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推进工业互联网建设。面向能源、制造业等重点行业,培育国内领先的工业互联网平台服务商和研究创新机构,建立有标杆引领效应的工业互联网平台。争取建设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提供工业标识注册、解析、查询、备案、认证等服务。(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完善数字经济安全体系建设。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严格落实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加强数据安全管理,健全风险预警、情报共享和应急协调机制。建立健全忻州市网络安全综合防控体系,形成多部门联合作战工作机制。以大数据、人工智能、网络空间地图等新技术新应用为依托建设完善忻州市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卫平台。构建忻州市网络安全智慧大脑,绘制忻州网络空间地理信息图谱,实现挂图作战。打造“三化六防”的网络安全防护机制,大力提升我市的网络安全防护能力。(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行政审批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智”:推进经济社会智能化转型 

  推动工业云服务平台建设。依托工业云服务平台,加强工业经济运行监测调度,做好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的跟踪服务。积极对接山西省工业大数据平台,对工业数据开发利用、分级分类等进行规范管理。研究建立数据管理推进机制,推动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模型(DCMM)在企业应用落地,提高企业数据管理能力。(责任单位:市工信局) 

  打造“两化”融合升级版。持续开展“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到2025年,力争150家以上企业开展两化融合自评估自诊断自对标,50家以上企业通过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围绕煤炭、铁矿、铁合金、焦化、钢铁、法兰、煤机制造等传统优势行业,打造无人车间、智慧矿井等“智能+”示范工程。推进山西华鹿阳坡泉煤矿有限公司井下5G通信系统建设项目、山西宁武大运华盛能源集团5G+智慧矿山项目、神达晋保煤业5G+智慧应用项目、上榆泉煤矿井下5G专网建设项目建设。力争到2025年打造智慧示范工程项目10个。(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能源局、市应急管理局) 

  全面推动智能制造。把发展智能制造作为主攻方向,推动实现工业企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实施智能制造试点示范创建、智能制造专项支持、智能制造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等工程。依托山西铝业、定襄恒跃等重点企业,打造一批智能制造试点示范,标杆企业。到2022年,省级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实现“双十”目标。加强与省智能制造产业技术联盟、省物联网和人工智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等平台的对接,协同开展智能制造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专家咨询诊断等工作。到2025年,传统制造业重点领域基本实现智能化制造。(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科技局) 

  打造新型智慧城市。推进城市网络化建设,构建覆盖城乡的智能化治理体系,强化数字技术在城市规划、建设、治理、服务等领域的应用。加强规划引导,支持城市公用领域的物联网应用和智能化改造,加快推进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构建覆盖城乡的智能感知体系,加快建设市级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尽快实现县级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全面覆盖。推进平台互联互通、数据同步、业务协同,促进城市运行“一网统管”。(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推行智慧政务。加强政务信息化顶层设计,创新部门信息系统建设运营模式,建设完善市级政务云平台,推动部门数据资源向市级政务云平台集聚,全面建成忻州大数据中心。推进政务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建立数据共享责任清单机制,推动以数据为支撑的政府管理和社会治理模式创新。围绕自然人、法人全生命周期,优化政务服务办理流程,大力推动信息惠民和“互联网+政务服务”,提升政务数据利用效果,加快政府服务数字化转型。(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发改委) 

  发展数字商务。推进内贸流通数字化建设,实施供应链创新及应用试点。促进对外贸易数字化发展,培育跨境电子商务新业态新模式。激发数字商务新主体活力,培育线上线下、跨界融合新主体及商务代运营等数字服务新主体。(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忻州海关) 

  建设数字乡村。推进农业农村大数据和重要农产品全产业链大数据建设,推广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在农业生产经营管理中的应用,提高农机信息化水平,逐步建立农产品和投入品电子追溯监管体系,推动电子商务进农村,构建“三农”综合服务平台,加强大数据应用,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乡村振兴局) 

  建立智能化市场监管体系。提升政府对数字经济的统计监测和决策分析水平,扩大数字经济数据监测和采集范围,提高数字经济态势感知、风险预警和防范能力,提升数字经济市场监测水平。推动构建多元共治的协同监管机制,建立以信用为基础的市场监管体制。(责任单位:市统计局、市市场监管局) 

  (三)“数”:培育壮大新兴数字产业 

  推进数据资源集聚开放。按照集约、绿色、开放、共享原则,统筹布局数据中心建设,避免无序、低水平建设。激发应用需求,集聚数据资源,推动政府部门、公共企事业单位的公共数据资源向社会开放,建立公共数据资源负面清单,鼓励和引导社会化开发利用。建立公共数据全流程管理标准和制度规范,探索建立数据服务市场规则,规范市场交易行为,培育发展数据流通市场。(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行政审批局、市市场监管局) 

  加快发展大数据产业。以数据标注等产业为切入口,构建集数据采集、清洗、标注、交易、应用为一体的基础数据服务体系。到2022年,引进培育三家以上数据标注企业,初步形成集数据采集、数据清洗、数据标注、数据交易、数据应用为一体的基础数据服务体系,推动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积极培育大数据产业基地,加快建设数字类产业园区,引入专业运营服务机构,推进构建智慧园区管理体系,加快培育大数据产业集群。到2025年,形成基础数据产业聚集地。(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忻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大力发展网络安全产业。支持安全产品研发和产业化,以大数据安全、工业信息安全、物联网安全、人工智能安全、智慧城市安全等为重点,构建数字安全产业链,培育安全服务新业态,建设信息安全产业基地。加快安全核心技术研发,积极布局新型安全技术攻关,推进工业信息安全态势感知能力建设,培育建设一批网络安全技术、产品协同创新平台和实验室,推动产业共性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委网信办、市科技局、市教育局) 

  培育发展人工智能产业。积极探索创新人工智能领域数据服务模式、资金支持方式,推动建立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在交通物流、健康医疗、文化旅游、工业制造等领域建立专业数据集,形成基础数据能力。加强基础算法、应用算法研究,提升算法分析能力。鼓励开展云计算和边缘计算应用、超算中心建设,提升算力支撑能力。培育建设人工智能基础数据、安全检测等创新平台。鼓励在智能机器人、智能网联汽车、智能物流、智慧医疗、智能文旅、智能制造等领域开展人工智能融合应用,加快培育发展人工智能产业。(责任单位:市工信局、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器”:提升电子信息产品制造能力 

  推动智能硬件产业规模化发展。抓住5G、人工智能、物联网、工业互联网等关键发展机遇,加强军民融合、产学研用深度融合,发展工业机器人、智能机器人产业链条。积极推进新松机器人产业发展(忻州)有限公司忻州智能装备制造产业园项目、厦门火炬特种金属材料有限公司高性能特种有色金属制备加工项目、山西安耐哲新能源产业研究院有限公司磷酸铁锂动力电池产业集群项目落地。培育现代化机器人及智能产业集群。(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科技局) 

  推动光电信息产业集聚发展。加大自主创新和人才培养力度,提升智能制造水平,打造高端关键材料、智能工具、智能高端装备等产业链条,专攻发展光和电产业集群。(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忻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五)“芯”:支持半导体高端核心产业快速发展 

  打造全国领先的半导体产业集群。围绕5G、电力电子、LED等关键应用,重点支持碳化硅、氮化镓第三代半导体、砷化镓第二代半导体、红外探测芯片、深紫外LED芯片等半导体产业发展,提升装备、材料、衬底、芯片、器件等核心关键技术和工艺水平,打造高纯半导体材料、衬底、外延、芯片、应用等全产业链产品体系。依托中科晶电等重点企业,以碳化硅、氮化镓第三代半导体、砷化镓二代半导体材料为重点,延伸上下游产业链条,提升装备、材料、芯片制造、封装、测试、设计等核心技术和工艺水平,打造全产业链产品体系,形成全国领先的半导体产业集聚区。(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忻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将推动数字经济发展作为各级各部门的“一把手工程”,建立健全工作协调、监督考核等工作机制,明确部门分工,细化推进措施,制定年度行动计划,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推动数字经济加快发展。借助外力外脑,加强战略研究,为全市数字经济发展提供决策支撑。(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优化市场环境 

  加快数字经济领域法制建设,鼓励支持数字经济领域的政策制度、体制机制创新,逐步建立健全数据资产管理制度,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全面优化数字经济扶持政策,依托市级新动能专项资金,支持数字经济发展,持续加大对数字技术研发、数字产业培育、数字化融合应用、数字类人才培养等的扶持力度。(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打造创新平台 

  发挥政产学研合力,加快产业创新能力建设,鼓励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加强多层次、多领域联合,围绕数字经济发展共性关键技术,建设协同共享的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联合实验室,构建国家级、省级、市级共性技术研发平台。设立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相关领域科技研发专项,形成支撑数字化转型的学科体系和产业创新体系。(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教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强化人才支撑 

  依托高校、培训机构等培育一批数字经济领域专业技人才,鼓励支持企业引进一批战略科技人才、科技领军人才、紧缺创新人才。积极开展各级、各领域数字经济相关业务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支持校企合作、入企实训、定向培养、工学结合的联合培养模式,鼓励开展创新创业活动,提升全民数字化素养和能力。(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建立统计评价体系 

  构建全面系统反映本地数字经济运行和发展情况的指标体系、评估方法,加强数字经济发展情况和变化态势运行监测分析,及时发布全市数字经济发展情况,加强对各区域数字经济发展的科学指导。(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统计局) 

本文转自于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